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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德建院,乌鲁木齐新军都规范医德医风

编辑:乌鲁木齐新军都白癜风医院 点击咨询

刘乙锦 常平 沈振兴 主诊医 李奕 刘红霞 李复兴 左寿华,医师, 左寿华 医师

       导语:乌鲁木齐新军都白癜风医院重视职业道德建设,在热情提供医疗和人性化服务过程中,以制度化规范院员工行为,颁布了《院员工医德医风三条约定》,对内对外公布,接受群众监督。



  一、院职工在工作中要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,把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渗透到医院的各项工作中,弘扬“诚、艺、心”的神。


  二、遵守各项工作操作规程,而且必须做到:

  1、工作人员上岗一律佩带胸卡,要求服装整洁,举止端庄,态度和蔼,语言文明。

  2、在工作中诚实敬业,尽职尽责,尊重科学,技术上求。

  3、按时到岗,主动热情地为患者服务,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、隐私权、选择权等权利,不泄露患者的隐私。

  4、对待患者应一视同仁,耐心解答患者的问题,在医患沟通时,应使用患者及其家属易于接受的方式和能够理解的语言。

  5、为患者提供整洁、优美、舒适、有序的就医环境,把“以病人为中心”落实到每一个医疗环节。

  6、医务人员彼此尊重,科室间相互支持,同事间团结互助。


  三、廉洁行医,遵守法律及医院规定,不以医谋私。具体要求如下:

  1、医院职工对患者及其亲属馈赠的钱物、宴请和各种消费活动应婉言谢,严禁向患者及其亲属索要或暗示索要“红包”。

  2、医院任何人员不准接受医疗设备、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个人给予的促销费、费、转诊费等形式的变相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当利益;严禁收受回扣和开单提成。接受观察及推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,科室不得擅自接受赠药和药品试用。

  3、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进行合理检查,合理治疗。不要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项目之外,自立分解项目收费、提高收费标准或随意加收不合理费用。

  4、医院职工严禁给他人出具虚假医疗证明或虚假检查报告。

  5.不准使用假劣药品,或生产、销售、使用无生产批准文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。


    温馨提示:乌鲁木齐新军都白癜风医院是西北地区一以白癜风为对象的7A级诊疗,院雄厚的实力,密的诊疗设备,的治疗技术,的白癜风都是白癜风患者的希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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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刘乙锦刘乙锦
    刘乙锦,女,主治医师,经验30年了,毕业于新疆中医学院(今新疆医科大学)中医专业...[详细]
  • 常平常平
    擅长病理分析,从医以来,常年坚守在一线,对白癜风的诊断和治疗有着非常丰富的治...[详细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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